为实现依法治校,更好地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法律服务,2010年7月,学校成立华东师范大学法律事务室,挂靠校长办公室,独立运作。
1、法律事务室主要职责:
(1)为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为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3)为学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4)接受学校委托,草拟、修改和审查学校有关法律文书;
(5)接受学校委托,参与有关经济项目、重大事务的谈判活动;
(6)接受学校委托,参与学校的有关法律诉讼活动;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法律服务具体安排:
(1)咨询时间:周四上午9:00-11:30(非节假日)。
(2)咨询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1211办公室(隔周一次)
闵行校区:办公楼609-1办公室(隔周一次)
可提前预约咨询。
(3)咨询电话:54344660;62232214
邮箱:uoffice@admin.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