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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9   浏览次数617
 

为创建和谐、平安、有序的校园环境,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海市科教党委和教委的工作要求,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并向市科教党委申报“上海市平安单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目标是营造良好有序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的和谐、安全与稳定。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分级推进和管理的办法,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二、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校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经校党委同意,决定成立华东师范大学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的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张济顺

副主任:王小明、林在勇、罗国振

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方平、方晓平、代蕊华、叶军、仲立新、任国华、刘震高、张建星、邱化寅、陈果良、陈舒、洪镇青、高向东、程静、葛芝金、解超、裴小倩、濮咪

今后,上述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该部门相关职位人员自然替换,不再另行通知。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平安办”),负责全校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平安办设在党委办公室内,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任国华

副主任:葛芝金、濮咪

成员:方平、代蕊华

三、工作安排

1、部门自查阶段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对照《华东师范大学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分工》认真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积极加以整改,并于1120之前将自查报告送至平安办。

2、学校验收阶段

平安办将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材料汇总之后,对各单位的平安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提出申报阶段

学校将在各职能部门自查、平安办验收的基础上于11月底向市科教党委申报平安单位。

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校各单位要积极投入到平安创建活动中来。平安办负责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推进、联络和监督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与协调,形成平安创建工作的联动机制,保证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华东师范大学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分工》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6116

 

华东师范大学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分工

 

 

分值

责任单位

自评分

考评分

1

11

建立学校平安单位创建(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国家安全工作、反邪教工作、保密工作)工作委员会,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健全的创安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3

党 办

 

 

12

制定学校创建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国家安全工作、反邪教工作、保密工作)实施方案,摆到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3

党 办

保卫处

宣传部

 

 

13

平安单位创建(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国家安全工作、反邪教工作、保密工作)工作制度建设和经费投入上升情况

2

党 办

保卫处

宣传部

财务处

 

 

14

学校坚持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实行综治目标管理,各部门定期开展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经济利益挂钩,做到奖惩兑现

2

平安办各成员单位

 

 

15

各职能部门创建责任明确,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

平安办各成员单位

 

 

16

做好保密文件统计工作,规范涉密文件和计算机、外存储器等物品的管理,加强涉密人员和大学生的保密教育

2

党 办

 

 

17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网络和信息上报机构,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不迟报、漏报、瞒报

3

党 办

校 办

 

 

18

有专门人员组成的安检、巡逻、消防和门岗保卫队伍,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

2

保卫处

 

 

19

工作记录详实,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基础台帐

2

平安办各成员单位

 

 

2

21

能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配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

5

保卫处

设备处

 

 

22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安全批示标志配备齐全、完好,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

保卫处

设备处

 

 

23

贵重危险物品储存部位和重点要害部位按要求安装防盗、防火报警嚣、避雷针或电视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并实现报警联网,门、锁、窗结构合理,并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形成封闭区域

3

保卫处

设备处

 

 

3

31

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政治稳定事件、群体事件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实用、可操作

3

党 办

校 办

 

 

32

学校师生员工能熟知、熟练、掌握相关预案

3

党 办

校 办

宣传部

学工部

研工部

 

 

33

落实各类突发事件、政治稳定事件、群体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处置果断、有效

3

党 办

校 办

学工部

研工部

保卫处

 

 

34

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3

党 办

校 办

 

 

4

41

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

2

党 办

 

 

42

学校定期开展内部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的签约,要求内容齐全,形式规范,二、三级签约率达100%

3

党 办

宣传部

保卫处

 

 

4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

2

党 办

宣传部

保卫处

 

 

44

制定学校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及其他与学校创建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相应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3

保卫处

 

 

45

重点部位、场所的长效治安管理情况

3

保卫处

 

 

46

健全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情况

3

保卫处

 

 

47

健全落实学校现金�齑妗⒅�票和印章等各项管理制度

2

财务处

 

 

5

51

健全落实枪支弹药、剧毒麻醉和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4

设备处

保卫处

 

 

52

健全落实枪支弹药、剧毒麻醉和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出入�焓铡⒎�、领、退、核等管理手续

4

设备处

保卫处

 

 

53

特殊工作、特种工作和从事危险实验技术等人员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及资质

4

保卫处

 

 

6

61

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日常管理

2

党 办

校 办

保卫处

 

 

62

健全学校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2

保卫处

 

 

63

校内落实值班、检查人员

2

校 办

 

 

7

71

及时掌握上报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对“法轮功”痴迷者等重点对象的控制,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帮教工作

2

党 办

 

 

72

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2

信访办

 

 

73

有效控制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和非正常上访

2

信访办

 

 

74

加强政治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处置影响政治稳定的工作预案,加强情报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课堂教学管理,避免散布消极信息和自由化言论,规范哲学社会类学术会议的审批程序,加强对讲座、学术报告的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和自由组织的管理

2

党 办

宣传部

团 委

 

 

75

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采取防入侵、防病毒、防有害信息传播等安全措施,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和校园稳定

2

信息办

 

 

76

学校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扎实、高效;无重大事故,对一般治安案件处置及时得当

2

保卫处

 

 

8

81

努力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师生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学校积极开展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有特色,师生员工对平安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有较高的知晓率和参与率(90%以上)

3

宣传部

 

 

82

学校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安全责任,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2

学工部

研工部

保卫处

 

 

83

单位内部的法制宣传情况

2

宣传部

 

 

84

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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