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修订)
已过期的党内文件、刊物,已过期的学校党政发文,已过期的学校工作中产生的文字资料等,统称为过期保密文档。有关过期保密文档销毁处理的规程是:
一、由党办下发至各部门党委、总支的《上海工作》,定期交回党办。
二、凡在刊物左上角标明“秘密”、“党内刊物,注意保存”等字样的党内刊物,如《中办通讯》、《内参选编》、《内部参考》、《宣传通讯》、《党纪与党风》、《上海组织工作》等,定期集中销毁。
三、凡华东师大党委、行政正式发文的决定、规定、任免通知、工作计划、会议纪要等,定期集中销毁。
四、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产生的不适合流传至校外的文字材料、磁带、磁盘、光盘等,定期集中销毁。
五、销毁办法:由党办与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服务中心联系,约定由该中心不定期上门回收过期保密文档。届时,党办将回收时间、地点、要求提前通知各部门,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