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党办、校办《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沪华师委办[2002]1号),学校各单位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如需请党委领导参加,应通过党办统一安排。流程如下:
主办单位以签报形式报告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意义及拟请的党委领导→党办根据活动的情况进行审定和协调→将党委领导参加活动情况反馈给主办单位→党办与主办单位共同审定活动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