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关于学生来信反映服务灾区学生保留学籍事宜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2-08-17   浏览次数18
 

 

有今年新录取的研究生来信反映,在入学前其参加了服务灾区专项行动的招募,已经通过面试并已报团中央备案,希望学校能够为其保留一年的学籍和奖学金资格。

对此,研究生院管理处答复如下:研究生院管理处已和学生本人通过电话,并告知学生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条:自愿或者根据上级要求去工矿企业、边疆、贫困地区等基层部门锻炼,并有具体单位接收者,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该生原有的B类奖学金资格也可保留。

 

中北: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编:200062 电话:62232214
闵行: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电话:54344815 传真:54344800 邮件地址:uoffice@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 学校办公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