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师来信反映:上海市决定给在职职工每人每月发放四百四十元车贴,此事是否属实,我校何时发放,能否如数发放?
人事处答复: 1、2008年1月24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上下班交通费所需经费由学校自己承担。
2、由于交通费所需经费巨大,涉及经费来源问题,就此,本市八所部属高校正在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要求市政府给予经费支持。目前,上级部门尚未有明确的答复。
3、我校交通费补贴如何发放、何时落实,方案尚在研究之中。此项工作的关键是经费如何解决的问题。
4、待上级部门和学校有明确的指示意见后,人事处会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另外,有一个小小的建议,以后向学校询问或反映有关情况,请你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情况和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