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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来信反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事宜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2-08-17   浏览次数62
 

 

07年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应用心理系人力资源研修班学生来信反映:该研修班参加申请学位资格审查的二十多名同学全部未能获得通过,特向学校提出申诉。

研究生院答复:19987月国务院学位办就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事项发文(学位〔199854号),该规定要求在申请人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简称科研成果)。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制定了《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在该细则中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要求如下“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校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科研成果要求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12005年及以前的要求:应提供至少 1项近3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包括:国内外公开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或其他科研成果。(22006年的要求应提供至少 1项近3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包括: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学术论文必需为发表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核心期刊认定目录范围内。(320079月,学校开始受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共有58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其中34人提交的科研成果在我校认定的目录范围内,24人的科研成果不在我校认定的目录范围内。同等学力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要求初步认定:科研成果不在认定目录范围内的24人,还未达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科研成果在认定目录范围内的34人,已初步达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通过资格审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34人中有申请心理学学科的一名申请者。

未通过的24位申请者申请的专业学科分布情况为:教育学1人,心理学19人(集中在心理学系),工商管理4人(集中在商学院)。由于未通过者所申请的专业主要集中在我校心理学系,且大部分申请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心理学系主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研究生院领导指定学位办老师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之前与心理学系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随后学位办老师与心理学系负责人(系主吴庆麟教授)进行了沟通:详细介绍此次资格审查的情况;请其做好学生的工作;告知未通过者待其达到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后可继续向我校提出申请。心理学系负责人认可审查小组的意见。学位办将此情况向研究生院领导汇报后,将同等学力资格审查小组的审查结果通过网络公布。

为方便申请者以同等学力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我校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的专栏网页上对此进行了介绍,在该介绍中就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与申请硕士学位的关系作出了如下解释:我校有些院、系(所、中心)举办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该班是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历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它不是一个层次的学历教育,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它不是什么“申请学位班”,更不是“研究生班”。参加这些班的学员,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可按规定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向学位办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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