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宿费差额事宜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2-08-17浏览次数:88

 

有学生反映,12月其从中山北路校区第六宿舍迁往第七宿舍后,学校增收了630元的住宿费。经核算,其认为增收部分超出了收费标准。

后勤管理处答复,中山北路校区第六宿舍住宿费标准为450//学年,第七宿舍住宿费标准为1200//学年,每学年按10个月(每年9月至次年6月)计算,两种宿舍每月差额是75元,12月份调整宿舍应补交住宿费差额75*7=525元。后勤管理处将在此次中山北路校区第六宿舍调整结束后,整理学生名单,重新计费并交校财务处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