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学生来信反映,学校未公开研究生赴台交流项目的选拔程序,学生质疑选拔过程有失公开公平,希望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研究生院答复,研究生赴台交流项目是近两年开展的新项目,此项工作由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完成。项目的最初申报流程为:由研究生院根据台方学校要求定向相关院系,由相关院系推荐人选报送港澳台办公室。再由港澳台办公室送交台方学校审核,如获批准,再通知相关学生到港澳台办公室办理赴台手续。2009年,有研究生反映,院系在推荐人选时存在只看导师职务、不问学生成绩和学术能力等问题。为此,自2010年起,研究生院改进了工作方式,公开所有研究生交流项目的信息。目前,赴台交流项目的申请流程为:研究生院与港澳台办公室联合发布通知、通过个人申请,院系、导师审批,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处审核,遴选出赴台学生。并将学生的相关材料送交台方学校。经台方学校审核后,公布最终名单。该项目的审核标准是根据台方学校要求制定的,主要包括专业对口,学业成绩优良,具有明确的研修目的和研修计划等内容。关于赴台学生的选拔标准,学校在下发的通知中做了明确说明。在近两次的评审中,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选拔标准,对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今后,学校将进一步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院系教授和导师作用的机制,更好地完善评审方式,将赴台交流项目做得更好、更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