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学来信反映,闵行校区财务处报销大厅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建议财务处可将报销所需的相关报销政策进行解释和宣传,便于师生了解。
财务处接信后,对该同学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到这是在闵行校区财务处报销一张六千多元的购书发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根据财务报销规定,书费发票报销需提供明细清单,作为资料,三千元以上必须由图书馆作固定资产验收后才能报销,因此财务处工作人员要求来报销的同学提供明细清单,但其无法提供明细清单,且几次变更支出内容说法。来报销的同学要求财务处提供可报销的各种情况及应办理的手续,鉴于经办人员几次变更支出内容说法,财务处工作人员予以拒绝。财务制度规定,会计人员必须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善性以及本单位内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会计凭证必须准确、真实反映事实。不管是学校预算经费还是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所有支出都必须符合相关的制度法规。财务处会做好财务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财务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欢迎来电沟通:62232674,54344787。